承德市气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07-14 阅读:

承德市气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
                 
序号 事项名称 法定实施机关 承办部门及科室 设定依据 许可对象 办结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审批范围
2900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行政主管部门 承德市气象局减灾与法规科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第31条;
《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第23条
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6〕39号)
《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》(冀气发〔2016〕49号)
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 法定:20天
承诺:3天
双桥区、双滦区、营子区、承德高新区(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,矿区、旅游景区,投入使用的建(构)筑物、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,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、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)
29002 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地(市)气象行政主管部门 承德市气象局减灾与法规科 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、《施放气球管理办法》 法人、其他组织 法定:30天
承诺:3天
全市
29003 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  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行政主管部门 承德市气象局减灾与法规科 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第33条、《施放气球管理办法》 法人、其他组织 法定:2天
承诺:2天
双桥区、双滦区、营子区、承德高新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