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03-21 阅读:

 

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
一、事项名称: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
二、事项类别:行政许可
三、办理地点: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建设项目服务区29-30号气象局窗口
四、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五、联系电话:0315-2806284,2806285
六、设定依据: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第376
七、申请条件:
1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
2、有固定的工作场所,危险气体的运输、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;
3、有4名以上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《施放气球资格证》的作业人员,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;
4、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;
5、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。
八、申报材料(一次性告知单):
1、《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》;
2、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《施放气球人员登记表》;
4、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;
5、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。
九、办理流程:受理审核审批办结
十、办理时限:
法定时限: 20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: 5个工作日
十一、收费依据及标准:不收费